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背考點: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九節 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
解散原因 | 具體規定 | ||
法定解散 |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提示】該情形可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
||
訴訟解散 (人民 法院) |
主體(原告) |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 | |
被告 | 公司 | ||
受理情形 | 兩年不開會 | 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 |
兩年無決議 | 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 ||
董事長沖突 | 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 ||
股東利益損 | 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 ||
不予受理情形 | (1)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2)以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3)以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
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成立清算組的程序是什么?
類型 | 具體規定 | 清算組組成 | 清算方案 |
自行 清算 |
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 |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組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
報股東(大)會決議確認 |
強制 清算 |
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債權人未提,股東申請) 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時,法院應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15日內)不成立清算組; (2)雖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股東利益 |
指定人員: (1)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管 (2)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中介機構 (3)上述機構具備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人員 |
報人民法院 確認 |
清算需要遵循程序
申報債權 | (1)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10+30,60+45】 |
【例外】 (1)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公司清算程序終結前補充申報的,清算組應予登記。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 (2)清算組未按照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
清算財產 | (1)清算組應當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 |
清償債務 | (1)支付清算費用 (2)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分配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注意 |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
清算終止 | 公司清算結算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 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注銷后,公司死) |
同步練習題:
【1-多選】根據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有一定事由時,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該事由包括( )。
A.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B.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C.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
D.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
【答案】AB
【解析】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①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②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③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④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2-多選】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公司解散應當清算的有( )。
A.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B.公司被分立為兩個新的公司
C.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D.公司與其他公司合并而解散
【答案】AC
【解析】選項B、D:合并、分立都不需要清算,因為債權、債務都是有承繼方的。
【3-多選】甲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張某,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5%,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B.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C.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D.公司無故拒絕張某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答案】ABC
【解析】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①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②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③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④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4-判斷】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
【答案】×
【解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5-判斷】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確認;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清算方案應當報人民法院確認;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清算組不得執行。(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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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4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1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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